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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

时间:2025-11-07 来源: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考核评价机制,促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和学校《华中农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校党发〔2018〕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本科生辅导员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的一线专职本科生辅导员。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评时间

辅导员考评工作每年1次,原则上安排在次年1月份。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学院考评、专项工作、日常工作、职业能力、满意度测评及工作情况调查、同行互评和加分项目等内容。

(一)学院考评(15分)

学院党委组织对本学院辅导员工作实绩进行考评。考评成绩按15分折算计入考评体系。学院按照不超过本科生辅导员总人数的30%评定优秀,优秀对应分值为:95-99;其他等次及对应分值依次为:良好(90-94)、合格(80-89)、基本合格(60-79)以及不合格(60以下)。

(二)专项工作(15分)

专项工作是指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相关的,并由本科生院、校团委和党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统一考核的工作,具体包括党建、就业、招生宣传、心理健康、经济资助和共青团专项工作等。各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考评办法评定考核成绩,并按15分折算计入考评体系。负责多个专项工作的辅导员,取其单项考核中得分最高的项目计算。专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取最低分。

(三)日常工作(15分)

1.材料上交情况(10分)。考核辅导员完成本科生院、校团委等部门工作的情况,其中材料上交的准时情况4分,材料质量6分。

2.参加会议或活动情况(5分)。考核辅导员参加会议或活动的情况,对于未到次数达到30%以上的,本项直接记零分。

(四)职业能力(20分)

每年举办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其中初赛环节的笔试成绩按照10分折算计入考评体系,初赛环节案例分析成绩和育人故事分享会成绩分别按照6分、4分折算计入考评体系。

(五)满意度测评及工作情况调查(30分)

每年开展辅导员工作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成绩按25分折算计入考评体系。每年开展辅导员工作情况调查,情况调查按5分折算计入考评体系。

(六)同行互评(5分)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组织全体辅导员进行互评,互评成绩按5分折算计入考评体系。

(七)加分项目(1-10分)

1.研究情况(1-6分)

1)主持国家级研究课题3分/项,主持省级研究课题2分/项,主持校级研究课题1分/项。

2)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职称评审认定的期刊发表论文3分/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分/篇,其他公开发表的论文1分/篇。

3)出版个人专著4分/部。

2.工作创新与品牌建设(1-2分)

本年度负责的工作有创新性、开拓性,形成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色和品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或育人成效。工作创新与品牌建设加分需提交支撑材料。

3.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成绩(1-2分)

获得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加2、1.5、1分。

4.研究情况加分累加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项目累加不超过10分。

五、考评实施

(一)个人总结和学院考评。辅导员对个人年度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填写《本科生辅导员工作年度考评登记表》;学院党委对辅导员年度工作进行考评,确定学院考评成绩。在此基础上以学院为单位将考评登记表上交本科生院。

(二)辅导员满意度测评、工作情况调查和同行互评。学校按照不少于100人的要求随机抽取所负责年级(或服务对象)的学生对辅导员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和工作情况调查,并组织开展同行互评。

(三)学校考评。学校根据辅导员个人总结、学院考评、专项工作、日常工作、职业能力、满意度测评及工作情况调查、同行互评和加分项目等情况,核定辅导员考评成绩,确定年度考评等级。

六、考评结果

(一)辅导员年度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评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3.因个人工作不力直接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不良后果的;4.学生评价差,学生满意度评价低于60%。

(二)辅导员考评成绩列前35%者方能参加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满意度测评排名后10%、学生情况测试排名后10%的辅导员以及正常上班时间连续3个月不在岗的辅导员不能参评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

(三)考评结果是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评审、向校内外推荐先进个人和学院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四)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辅导员,责令其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辅导员建议学校调岗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