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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办理流程


一、政策解读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学费部分)代偿。

二、补偿代偿对象

我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服务期限、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相关要求参照《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步骤

(1)具体注册、登录及申请方法参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2)《就业证明》

(3)《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4)毕业生本人和就业单位签署到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合同)复印件;若协议书(合同)未说明三年及以上需由单位出具《基层就业期限承诺书》;

(5)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学费支付截图(可登录华中农业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查询)。

(二)在职在岗确认步骤

毕业当年申请通过的学生,第二年可以在要求的在职在岗时间范围内填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信息,第三年可以在要求的在职在岗时间范围内填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信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毕业生,能在要求申请时间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学生本人须在要求的申请时间范围内预申请,并在毕业第二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只补偿代偿用于学费的部分,申请补偿和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认真阅读《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7-87285305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事务大厅111)



退役士兵补偿代偿的申请流程



一、政策解读

应征入伍代偿主要分为毕业生应征入伍代偿退役复学学生应征入伍代偿退役入学(新生)学生应征入伍补偿三种类型。

二、申请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中入伍服役后退伍的学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学生不在此申请对象之内。

三、需要报送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此表,手填及复印无效,一式两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此表,手填及复印无效,一式两份)

(3)《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中国银行武汉分行华农支行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空白处写明持卡人姓名、具体开户行)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写明本人或家人有效联系方式)

四、材料提交流程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不需要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复学学生不需要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毕业生若未退役则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申请表中除资助管理部门、学校复核意见,其余部分均须填写完整并盖完公章后上交。材料需要武装部盖章,学校入伍的同学需到学生综合服务大楼428找梁老师盖章,地方入伍的同学需在地方盖好章寄回学校。

4.为方便学生第一时间收到通知,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加QQ群,后期相关业务咨询、材料收取、信息核查和资金发放等工作会通过QQ群发布通知。QQ群名称: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代偿交流群,群号:908205899。提醒同学们加群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学号和学院信息。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7-87285305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事务大厅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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