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0〕3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促进美育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将美育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个学生必须取得不少于2个美育素质学分方能毕业。深入挖掘不同学科、专业所蕴涵的美育资源,把美育融入学科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促进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加强美育课程建设
大力推动以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为核心、以培育创意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外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建设。开设艺术活动实践类、专业文化探索类、文化传承类美育实践课程。建设10-20门优质美育通识教育课程,建设1-2门省级、国家级美育“金课”。引入优质美育慕课资源,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库。积极探索灵活多样,适应学生个性化美育需求,重在审美实践活动的美育课程考评办法。
三、开展高品质的文化艺术实践活动
每年将校园文化艺术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文化建设年度计划一体部署、一体实施,突出育人品性、学术品貌、文化品位,推动校园文化活动和美育实践活动由数量型向品质型转变,由展示型向参与型转变,由娱乐型向涵育型转变,由品牌型向常态型转变。举办好每年一届的狮山读书节、狮山艺术节、狮山欢乐节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享受其中,受教其中。做好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录取和培养管理工作。加强大学生艺术团、艺术类学生社团的建设、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普及艺术、传播高雅艺术、提升艺术素养、带动全校美育实践活动等方面的示范促进作用。鼓励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学会1种乐器。
四、提升校园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校史馆、艺术馆、体育馆等文化场馆建设,发挥其在弘扬大学精神、实现美育功能等方面所承担的重要作用。建设寓阅读、创新、美育于一体的校园文化育人资源聚集地“狮山文谷”,形成以互联、互助、开放、共享为主要特征的文化资源集群。加强校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五色校园”文明创建,营造景面文心、情境交融的校园文化环境。
五、建设美育实践基地
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美育资源,为学生校外美育实践提供长期稳定、安全优质的文化艺术资源、场地、渠道等,促进美育教学和实践。与校外文化艺术单位开展深度共建,在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建成一批校内外美育实践基地。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团,争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好大学生活动中心。
六、提高艺术类专业建设质量
修订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专业课程与文化课程相辅相成。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落实《华中农业大学一流本科人才培育行动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协同育人,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鼓励支持艺术专业师生在全校美育实践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七、建强美育教师队伍
加强公共艺术教育教师和艺术专业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和职业能力培养,提高专兼职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按照在校学生总数和美育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艺术教育教师,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和兼职教师制度,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训练工作。优化与美育相关的学科专业教师队伍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机构、年龄结构。完善符合美育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审制度和奖励制度。加大专兼职教师业务培训、学历提升、职称申报、出国研修支持力度,提高育人能力。
八、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
主动承担社会职能,发挥大学文化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艺术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弘扬、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专项,组建专门团队,鼓励支持美育相关的学科专业师生在帮扶建始县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不断完善博物馆条件和功能,支持博物馆向社会有序开放。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面向国际学生积极传播中国优秀文化,通过丰富的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升全校师生跨文化交流能力。
九、加强美育工作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学校文化建设委员会负责统筹美育工作,将美育发展规划纳入学校文化建设规划统筹考虑。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是实施美育教育的主责单位,校团委是负责美育实践活动的主责单位,学校相关部门是实施本细则的共同责任单位。
统筹利用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加强美育场地建设,及时补足美育器材设备,改善美育教室、美育实践场所条件。结合实际适当调整文化建设、艺术教育、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等经费预算,保障美育工作的经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