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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生涯教育实施办法

时间:2025-06-05 来源: 点击量:

本科生院〔2025〕16号


为深入实施时代英才培育行动,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与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就业育人,为培育富有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自主学习力、实践创新力、数智创造力、全球胜任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提供支撑。

第二条 坚持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生发展实际出发,将生涯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全方位融入专业学习、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和教育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 坚持学生主体,建立“引导精细、指导专业、机制完善、及时有效”的学生发展支持体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职业素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置校、院两级生涯教育机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筹负责全校本科生的生涯教育工作,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院学生的生涯教育工作。

第五条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依托“耕读”生涯工作室,负责本科生生涯教育方案的组织与实施、生涯教育师资力量的选用与培训工作,指导各学院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生涯教育活动,为各学院生涯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师资条件支持。

第六条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各类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活动,学校支持各学院构建“具有学院特色、契合学科特点、拓展学生特长”的职业生涯教育与职业能力培养平台。

第七条 学校支持学生生涯发展组织建设,指导相关学生团体开展生涯发展自我教育。

第三章 教育体系

第八条 学校生涯教育由课程教学、团体辅导、职业咨询和主题活动等形式组成,旨在帮助学生提前开展职业定位与规划,提高未来职业发展能力。“耕读”生涯工作室在每学期开学初完成该学期生涯教育活动的规划,并向本科生公布。

第九条 学校建立就业指导与生涯教育课程体系,引导学生理解当前职业环境,支持学生参与专业训练、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活动,助力学生职业发展,每学期组织不少于1次集体备课。

第十条 “耕读”生涯工作室负责策划与实施团体辅导,结合生涯发展群体性、现实性、阶段性的困惑,注重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学校支持各学院依据自身学科特点与学生特点,挖掘符合学生发展所需和学科建设特点的团体辅导主题。

第十一条 学校持续完善生涯咨询室,建立标准化咨询流程,建设线上预约服务平台,帮助学生解决个性化生涯发展问题、建立生涯目标,增强学生职业自信与发展自信。咨询内容包括职业心理调适、生涯发展规划、求职技能提升、政策权益咨询等方面。

第十二条 主题活动包括生涯活动赛事、校内外大中型生涯认知活动等。学校支持各学院举办与学科特色相关的生涯活动,坚持办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第十三条 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规划,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及反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单位的用人需求、培养机制和毕业生发展现状,掌握行业、企业对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需求,为科学开展大学生生涯教育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十四条 校、院两级生涯教育机构负责生涯教育统筹规划和实施,与其他部门围绕生涯教育教学组织、咨询辅导、实践活动等分工协同合作,构建生涯教育组织机制。

第十五条 学校逐步建立稳定的生涯教育教师队伍,在管理干部、专业教师、辅导员中选拔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就业指导经验丰富的生涯辅导老师,开展生涯教师专业化培训,对开展必要的课程讲授、就业指导、咨询辅导活动给与教师课时工作量保障;积极聘任校外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杰出校友担任生涯教育导师。

第十六条 学校支持开展生涯教育场地和软硬件设施,高标准建设“耕读”生涯工作室。在各类课题研究中支持开展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相关研究,鼓励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