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6〕84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引导教师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激励教师为中华复兴而育人,特设立华中农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导师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并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奖项设置
(一)教学质量优秀奖
面向专任教师设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一等奖不超过10人、二等奖不超过40人、三等奖不超过100人。
(二)优秀导师奖
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设优秀导师奖,每年奖励不超过10人。
(三)教学工作单项奖
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设教学管理奖、实践教学奖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奖。教学管理奖、实践教学奖每年每项不超过10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奖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组织评审认定。
二、评奖条件
(一)教学质量优秀奖
1.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师德师风优良,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之中,具有示范性。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开展高质量教学活动,教学效果获得同行专家和学生普遍认可。
3.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讲稿)等教学资料齐备完整、质量高。
4.申报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者,近三年每年须主讲一门2学分及以上课程,教学质量优秀。
5.教学质量优秀二、三等奖的评奖条件与办法,由各学院(部)参照本办法制定,经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二)优秀导师奖
认真履行导师培养第一责任人责任,立德树人成效好,学生培养质量高,对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发挥了优秀指导作用, 完整指导至少三届毕业生的校内指导教师。
(三)教学工作单项奖
1.教学管理奖。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积极开展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成效显著,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2.实践教学奖。积极开展以探索和发现为主的实践教学研究、改革、建设和管理,悉心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工作量饱满。教师申报实践教学奖,其承担本科生实践课程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当年实践教学不低于60学时,教学质量优秀。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实践教学奖,其所在实验室或基地当年承担本科教学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480学时,实践教学平台运行正常,成效显著。
3.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奖。评奖条件参照《华中农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
所有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导师奖和教学工作单项奖的个人和组织,教学资料齐备完整,三年内不得有教学事故和师德失范行为。教学工作单项奖与教学质量优秀奖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名额
(一)教学质量优秀奖
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专任教师1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超过 100人(含)的单位可推荐2人。
教学质量优秀二、三等奖: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分配推荐名额。
(二)优秀导师奖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三)教学工作单项奖
教学管理奖: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在30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超过3000人(含)的单位可推荐2人。
实践教学奖: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奖:对照《华中农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进行推荐。
四、评奖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按照民主评教、集体推荐、综合审议、单位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和集体。
(二)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导师奖和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审委员会,由主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由教师代表、教学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优秀导师奖和教学工作单项奖,由评审委员会在查阅相关教学材料的基础上,听取公开汇报后投票产生。申报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者,还需要评审课堂教学实录,课堂教学材料与课堂教学实录在评奖总分中占比20%。教学质量优秀二、三等奖由各单位根据各自评选办法评审产生,鼓励将课堂教学实录、教学材料纳入评选内容,由学院(部)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教学管理奖、实践教学奖均实行分类评审,分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与兼职教学管理人员两类评选教学管理奖,分实验技术人员与专业教师两类评选实践教学奖。
(三)公示发文
所有拟获奖个人和集体经过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并予以奖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华中农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定办法》(校发〔2022〕1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