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25〕6 号
课程是为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和进程的总和,是体现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单元,反映了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为加强课程建设,深入推进教学改革,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制订本办法。
一、建设范围
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建设标准
1.有一个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2.有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教师队伍,有教学和学术带头人;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近两年高职教师100%担任本科教学,70%以上教师参加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加强青年教师培养,近两年40岁以下青年教师开课质量评价优良。
3.有一套适配课程改革新要求的教学资源,建立了完备规范的教学文件,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有主编出版教材或按学校要求选用高质量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积极加强数智课程、新形态教材等课程资源建设,有效支撑课程教学。
4.有一套系统化的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结合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引入教学设计,进入课堂教学,融入教学过程。
5.有一套适合教学规律和课程特点的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用启发式、参与式等调动学生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教学方法,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
6.有一套科学有效的课程管理办法。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
三、建设流程
1.申报立项。课程建设项目每两年集体申报、评审一次,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华中农业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请书》,根据课程现状,找出差距和不足,提出课程建设思路和目标、具体建设内容、实施计划、经费预算及效果等,经所在学院(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本科生院。
2.组织评审。本科生院组织各学科(专业)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确定重点建设课程项目。
3.阶段检查。本科生院对立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半年后开展阶段进展检查,一年后开展中期检查,了解课程重点建设的进度,推动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4.评估认定。课程建设两年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估认定校级一流课程。
5.课程奖励。对被认定为校级优质课程的予以公布,并择优推荐申报各类优秀教学成果奖和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不合格者,将停拨相应的资助费用,学校将在两年内不受理该课程组成员提出的教育教学研究与建设项目立项申请。
四、课程建设管理
1.课程建设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本科生院负责组织专家开展立项申报、初期进展检查、中期检查、评估认定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课程建设经费采取一次批准、分两次核定拨付办法。经费使用实行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开支范围包括调研旅差费、资料费、印刷费、耗材及课程数字资源、平台建设费等。
3.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各级一流课程的课程组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各级一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校免费开放,各课程组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