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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编辑:吕叙杰浏览次数:

本科生院〔2022〕5号

各教学单位:

现将《华中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9日



华中农业大学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办法(试行)

为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工作,确保客观公正审核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华中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华中农业大学进一步完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对象

申请晋升专任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审核内容

审核教学文件准备、课堂教学效果、课程考核组织等方面内容,审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合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齐备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或讲稿。

2. 课堂专项听课评价结果为合格。

3.课程考核办法科学规范,过程性考核有考核方案和评价记录,结果性考核材料完整且符合相关要求。

4.课堂教学质量被所在单位认定为合格或优秀。

(二)不合格(出现以下任何一项):

1.没有齐备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或讲稿。

2. 课堂专项听课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3.没有科学规范的课程考核办法,过程性考核无考核方案和评价记录,结果性考核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相关要求。

4.课堂教学质量被所在单位认定为不合格。

5.其他认定课程教学质量不合格情况。

三、审核组织

(一)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分别负责组织本科生课堂、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工作。

(二)根据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专业背景,学校成立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小组。审核小组设组长1名,委员若干,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巡视员及相关专家代表组成,负责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工作。

四、审核程序

(一)课堂听课专项评价

1.各单位报送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课堂听课申请,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课堂听课专项评价。

2.专项评价以随堂听课方式进行。对于因各种正当原因当年未安排课程教学任务或无法完全实现听课评价的教师,将集中安排课堂授课,由校院两级审核专家进行课堂专项听课评价。

(二)教学文件和课程考核情况审核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提供任现职以来主讲课程的授课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或讲稿,提供课程考核情况的材料。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形成教学文件和课程考核情况的审核意见。

(三)审核结果确定

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审核小组集中评议,按照课堂教学质量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确定审核结果,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复议受理

在审核结果公示期内,审核对象对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复议材料,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对需要复核的情形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相关专家进行复核审议、裁决。超出公示期限不再受理。

(五)审核有效期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审核结果在2年内有效。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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