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2019年4月,学校按照“一类事项归口一个部门由一套人员负责”的基本思路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优化整合、精干高效”的基本原则,以明晰职责、理顺关系、强化协同、提高效能为着力点,推进学校管理和服务机构改革,将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职能,以及国际学院本科留学生招生培养管理职能、党委武装部军事教育与大学生入伍等职能整合,组建本科生院,统一负责本科生培养事务。

本科生院下设综合事务办公室、教学运行管理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质量与评估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处、本科生招生就业处、学生事务中心(注册与学籍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博物馆由本科生院管理。对外保留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的牌子。不再保留学生工作处。


本科生院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本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科生培养事务,承担招生、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推进、就业等工作。参与本科生国际教育交流合作。

3.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承担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国防教育、资助管理等工作。

4.负责拟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承担辅导员、教学秘书队伍建设工作。

5.协助党委组织部和各学院党委抓好本科生党建。

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邮编:430070 CopyRight ©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版权所有

电话:027-87282009,传真:027-87280707

鄂ICP备1301341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