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华中农业大学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编辑:吕叙杰浏览次数:

各学院:

学士学位论文(包括本科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学习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基本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力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本科各专业学生必须参加。为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切实提高论文质量,立足实施一流人才培育行动计划,根据学校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和《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3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征题审题

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学士学位论文课题征集和审查,确定论文选题,并于本学期9之前完成。

(二)选题开题

根据选题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坚持选题与专业契合的原则,鼓励围绕交叉学科选题,采取“师生互选,学院调整”方式,合理开展选题工作。各指导老师应在选题确认以后,及时向学生下达任务,明确要求,及时开题。选题应在本学期第11周之前完成,开题应在本学期第19周之前完成。

(三)中期检查

学院应及时组织各专业、指导教师、学生开展学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校将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抽查。中期检查应在第八学期第9周之前完成。

(四)论文查重

2020届所有学士学位论文均须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查重系统检测,检测不通过者视抄袭比例予以整改或取消答辩资格。每篇论文有两次检测机会,第一次在第八学期第15周之前完成,第二次在第八学期第18周之前完成。

(五)评阅审查

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下,由指导老师开展学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审查应在第八学期18之前完成。

(六)答辩推优

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下,制定答辩工作方案,按期保质完成答辩工作,提交成绩,并确定校级创新论文和优秀论文推荐名单。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在2020年6月13-18日进行。

(七)复审评优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复审,确定校级创新论文和优秀论文名单。

(八)总结归档

学院须完成好答辩后的论文修改和核实审查工作,做好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并及时归档存放相关材料(2020届及以后归档工作一律采用电子文档形式进行)。

二、工作说明

(一)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系统使用要求

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征题审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查重、评阅审查、答辩推优、复审评优和总结归档等均在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系统(http://hzau.co.cnki.net)操作进行,各学院须分别针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做好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二)指导老师要求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要指导学士学位论文,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理、工、农科类不得超过6人,文、法、经、管等科类不得超过8人。在校外单位开展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可聘请所在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学院必须为其指定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对该学生的指导及管理工作,校内指导教师为该学生学士学位论文工作责任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三)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

科技创新项目与学士学位论文。经项目指导教师同意,允许与专业相关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作为学士学位论文课题进行研究。项目指导教师应在学院征题时及时上报相关选题,且每个国创项目选题容纳人数不超过2个,每个SRF等校、院级项目选题容纳人数不超过1个。作为学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科技创新项目仍按照所属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学士学位论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SCI/EI/ISTP/SSCI/A&HCI/ISSHP/CSSCI/CSCD等期刊收录论文)者,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本科生院备案,可直接作为学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鼓励各学院制定方案,将其他创新创业项目成果,与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有效对接。

(四)论文提交形式

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设计各具特色的学士学位论文形式,最后可以提交论文也可提交作品(需附作品简介)。论文文本可为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设计方案、设计说明书(带图纸或作品)等,并按照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外文翻译材料由指导教师指定,应与学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成立学士学位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切实强化全过程管理,发挥学士学位论文的综合训练功能,确保学士学位论文质量。

(一)狠抓环节管理

学院是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主体,要根据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论文管理流程和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征题审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查重、评阅、答辩、评优、存档等工作,确保环节管理到位,严把质量关,并有记录可查。鼓励学院积极开展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改革。

(二)加强教师指导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定期检查、答疑和质疑,加强过程监督和环节管理,全面掌握学生论文开展进度和质量,及时给予指导,对学生的指导每人每周不得少于1次。认真评阅学士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评价,并负责所指导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

(三)强化诚信教育

学术诚信教育是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指导教师应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严格答辩资格

学生答辩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答辩前一周,学生须完成规定的论文任务,并提交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开题报告书、论文(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外文翻译等全套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在答辩前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

(五)提高答辩质量

每个学生都应参加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学院答辩委员会应事先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学院要组织开展公开示范答辩,全体毕业生、各答辩小组教师及工作人员参加。有创新创业项目或成果转化的学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应集中公开答辩。各学院应加强答辩工作管理,严格答辩时间,确保答辩效果。凡未经答辩或未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的论文都不给予成绩。对答辩未通过者,均应组织二次答辩,并要求利用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予以修改。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

201999


通知公告

Notification Notice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邮编:430070 CopyRight ©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版权所有

电话:027-87282009,传真:027-87280707

鄂ICP备1301341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