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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19级本科生 进入“张之洞”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1编辑:吕叙杰浏览次数:


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办好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张之洞班,学校决定开展2019级张之洞班学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遴选班级

“张之洞”班设“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和“张之洞”班(文管)两个班,各选拔35名左右学生。“张之洞”班(智慧农业)设在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张之洞”班(文管)设在经济管理学院。

三、遴选办法

学校成立2019级“张之洞”班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人才培养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本科生院、团委、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张之洞”班(智慧农业)遴选与管理办公室设在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张之洞”班(文管)遴选与管理办公室设在经济管理学院。遴选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确保选拔公开、公平、公正。

具体遴选办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运行管理

“张之洞”班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智慧农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文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见附件5、附件6)执行。

“张之洞”班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卓越农林人才,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张之洞班在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一流本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全方位支持张之洞班学生的遴选、培养、管理等各方面工作。

联系人:曹震 徐春雅

联系电话:87286096。


附件:1.2019级“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生遴选办法

2.2019级“张之洞”班(文管)学生遴选办法

3.“张之洞”班报名申请表

4.“张之洞”班申请汇总表

5.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智慧农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6.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文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华中农业大学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

2019级“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生遴选办法

一、遴选对象

高考参加过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的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遴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热爱农业,有志于从事农业科学研究;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数学及外语单科成绩均在115分及以上(以卷面满分值150分为标准。部分省市卷面满分值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2.高中期间,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考核方式

(一)在线测评。在线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需作为参考。

(二)面试

1.对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参照高考数学成绩),以1:2的比例筛选进入面试。

2.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灵活开放,无标准答案,主要考察学生知识结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英语水平以及个性品质等。每人12分钟,其中4分钟自我介绍,主要展示个人基本信息和优势等,8分钟与评委交流。

(三)成绩评定

总成绩=数学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16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张之洞”班(智慧农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9月17日之前,各学院对申请的学生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植物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三综B309),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组织考核。9月19-20日,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组织相关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发文。9月23日前,依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报遴选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予以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 梅 电话:027-87280191


附件2

2019级“张之洞”班(文管)学生遴选办法

一、遴选对象

2019级全校所有专业本科生。

二、遴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三)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有志攻读文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各专业研究生。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在115分及以上或数学与外语总分成绩在240分及以上。(以卷面满分值150分为标准。部分省市卷面满分值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2.高中期间,获数学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出版过文学专著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过文章。

三、考核方式

(一)在线测评。在线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需作为参考。

(二)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8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请准备中英文自我介绍),评委提问6分钟,主要考察学生知识结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英语口语以及个性品质等。

(三)成绩评定。

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15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张之洞”班(文管)报名申请表(附件1),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9月17日之前,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交至经济管理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9月19日-20日,经济管理学院牵头组织有关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发文。9月24日前,依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报遴选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学校正式发文录取。

五、几点说明

1.考生需携带学生证参加面试,学生证遗失需到学院出具证明;

2.请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最终面试资格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学生并在经济管理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考核全程均有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面试候场期间不得使用手机,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

5.面试结束之后请立即离开,不得返回等候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林 刘薇 电话:87282246


附件3

2019级“张之洞”班报名申请表(见底部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4

2019级“张之洞”班(智慧农业/文管)申请汇总表(见底部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5

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智慧农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张之洞”班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张之洞”班(智慧农业)管理,依据试点改革方案及《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二条以综合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能将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现代经营管理知识与农学有机融合,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理学和人文素养、三农情怀、社会责任感、审辩思维和全球视野,沟通交流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强,能引领现代农业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第三章 培养模式

第三条实行以强化信息技术教育为基础的专业教育。1-2学年实施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相结合的通识教育。大力加强信息技术、生物科学和人文基础学习及科学研究思维和基本技能训练,构建多元化知识结构,为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3-4学年完成多学科交叉和综合背景下的专业教育。

第四条实行个性化教育。尊重和鼓励学生在教学资源和自身条件许可下自主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学校以探索和研究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学会认知和创造,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强化科研训练、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树立强烈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 遴选

第五条“张之洞”班(智慧农业)挂靠植物科学技术学院,每年从全校所有专业新生中择优选拔35名左右学生。

第六条“张之洞”班遴选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由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经考核委员会遴选,公示后无异议,学校发文录取。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七条修读要求。“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生按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专业准出标准,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相应学位证;授予“张之洞”班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实行导师制。“张之洞”班(智慧农业)配备班主任、校内外指导教师;第三学期开始,每位学生配备1名导师,导师配备实行师生双向选择,但每位导师指导每届学生不能超过2人。导师针对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对他们选择课程、研究方向等提供建设性意见,帮助他们了解各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选择合适的科研课题、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

第九条实行滚动管理。成立“张之洞”班(智慧农业)考核委员会,负责遴选与考核工作。第一学期末及每学年,考核委员会从品德素养、学业成绩及自主学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发展等方面对学生成长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淘汰一定比例不适合继续在“张之洞”班学习的学生。

第十条第一学期内,被取消“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习资格者或自动申请退班者,退回招生录取时原专业班级;第一学期之后,被取消“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习资格者或自动申请退班者,退回植物生产类专业学习,且分流后进入农学专业学习;达到退学条件者直接退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张之洞”班学习资格:

(一)累计有10个学分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二)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而受学校处分者;

(三)考核委员会认为不适合在“张之洞”班学习者。

第六章 其他保障

第十一条“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实行独立综合考核,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单列,其比例高于普通班。

第十二条聘请校内外教学效果好、具有海外背景的优秀教师为“张之洞”班授课;学生享受与硕士研究生同等的借书、阅览待遇,促进学生勤于阅读,博闻强识;为学生社会实践、科研训练、课程修读等提供便利,促进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第六学期确定内保华中农业大学,学校及学院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去交换学习或进行科研训练,拓宽国际视野。

第十三条“张之洞”班教学经费单列,拨入植物科学技术学院;鼓励和支持 “张之洞”班独立开设的课程进行教学改革。

第十四条“张之洞”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上述特别规定外,其它方面均按《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6

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文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张之洞”班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张之洞”班(文管)管理,依据试点改革方案及《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二条以领导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深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基础扎实、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强、人格健全,能引领现代农业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第三章 培养模式

第三条实行以宽厚通识教育为基础的专业教育。1-2学年实施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相结合的通识教育。大力加强科学基础和人文基础学习及科学研究思维和基本技能训练,构建多元化知识结构,为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3-4学年完成学科交叉和综合背景下的专业教育。

第四条实行个性化教育。尊重和鼓励学生在教学资源和自身条件许可下自主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学校以探索和研究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学会认知和创造,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强化科研训练、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树立强烈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 遴选与分流

第五条“张之洞”班(文管)挂靠经济管理学院,每年从全校所有专业新生中择优选拔35名左右学生。

第六条“张之洞”班遴选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由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经考核委员会遴选,公示后无异议,学校发文录取。

第七条专业分流。二年级下学期,按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兼顾学科专业分布面、有利于发挥改革示范辐射作用、双向选择等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学生根据志趣和特长,在文法经管类专业自主选择专业,构建个性化知识体系。分流到同一专业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分流人数不限。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八条“张之洞”班学生分流前主要由挂靠学院管理,分流后由挂靠学院和分流专业所属学院共同管理。

第九条修读要求。“张之洞”班学生按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相应专业准出标准,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相应学位证,授予“张之洞”班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条实行导师制。一、二年级每班配备班主任、校内外指导教师;三年级及以上每位学生配备1名导师,导师配备实行师生双向选择,但每位导师指导每届学生不能超过2人。导师针对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对他们选择课程、专业方向等提供建设性意见,帮助他们了解各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选择合适的科研课题、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在分流前,学生应制定个人修读计划,经导师、专业所属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本科生院和相关学院存档。

第十一条实行滚动管理。成立“张之洞”班考核委员会,负责遴选与考核工作。第一学期末及每学年,考核委员会从品德素养、学业成绩及自主学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发展等方面对学生成长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淘汰一定比例不适合继续在“张之洞”班学习的学生。普通班优秀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转入“张之洞”班学习,经考核委员会考核遴选后,报“张之洞”班领导小组同意后转入“张之洞”班。申请时间仅限第一学期末。增补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分流淘汰学生数量。

第十二条被取消“张之洞”班学习资格者或自动申请退班者,退回普通班学习,达到退学条件者直接退学。一、二年级的学生退班后转入原录取专业学习,三年级及其以上的学生退班后,转入分流后专业的普通班学习。专业所属学院指导学生制定修读计划。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张之洞”班学习资格:

(一)累计有10个学分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二)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而受学校处分者;

(三)考核委员会认为不适合在“张之洞”班学习者。

第六章 其他保障

第十三条“张之洞”班实行独立综合考核,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单列,其比例高于普通班。

第十四条聘请校内外教学效果好、具有海外背景的优秀教师为“张之洞”班授课;学生享受与硕士研究生同等的借书、阅览待遇,促进学生勤于阅读,博闻强识;为学生社会实践、科研训练、课程修读等提供便利,促进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去交换学习或进行科研训练,拓宽国际视野。

第十五条“张之洞”班(文管)教学经费单列,拨入经济管理学院;鼓励和支持 “张之洞”班独立开设的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导师工作量参照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导师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张之洞”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上述特别规定外,其它方面均按《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印发


通知公告

Notification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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