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华中农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分配我院指标为 101 个,数智育种、生物制造、农业机器人创新班指标按学校遴选结果分配。(不含学风建设免试推荐攻读指标班级名额)
普通指标各专业分配情况:
专业 | 园艺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茶学 | 园林 | 风景园林 | 林学 |
名额 | 25 | 13 | 6 | 22 | 13 | 12 |
专项指标分配情况:
· 申请类别为免试攻读普通博士、硕士研究生;
· 分配名额向学风建设优秀班级倾斜;
· 园艺专业根据 2023 级园艺专业模块遴选方案要求执行;
· 园林专业根据植物和设计方向学生人数,按比例分方向保研。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制定政策、实施监督和审核。
组 长:龙健飞、徐强
副组长:丁寄花、傅小鹏、林辉
成 员:各学科负责人、系主任、首席专家
秘 书:王飞燕 87281036 董晓玲 87281257 严心悦 87281358
张 欣 87281532
申诉电话:87281212
三、遴选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小语种学生需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大学期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50%(含)。同等条件下在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
四、遴选工作流程
(一)提交个人申请
1.2026年9月7日前公示成绩排名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本《遴选办法》;
2. 符合申请条件并申请推免资格的本科生须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于2026年9月6日上午8:00-11:40,14:30-18:00,9月7日上午8:00-11:40 交至本科辅导员办公室(园林楼 215B 室)董晓玲老师处,需现场签字确认。本科教务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有关个人事项,请简洁注明: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基本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学科认定的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竞赛奖项仅限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负责人按相应项加满分的1/2,其余队员平分相应项加满分的1/2,其他类别获奖也参照此标准。
(3)科研成果、竞赛奖合作者,有学生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须注明。
(4)四六级成绩证明。
(二)进行遴选
1.科研成果审核及公开答辩鉴定
学院以本科专业为单位各自成立专家考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提交的科研成果(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的代表作/最高奖项进行审核鉴定及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鉴定其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名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2.综合考察成绩
综合考察成绩总分=“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95%)
+“综合素质考察分”(5%)
(1)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专业GPA第1名为满分95分,第n名学生的折算分 =(第n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第1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95分。
(2)综合素质考察分(5%):各专家考核小组审核学生申报资格,鉴定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提交的材料,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有效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证明。
(3)注意事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最终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五、其他说明
1.凡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不诚信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2.注重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3.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
4.研究生支教团、辅导员专项等推免生专项计划由相关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并发布实施;
5.本科直博生具体选拔实施办法以后续通知为准;
6.申请人经审核获得推免资格后,不得以就业、出国等任何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和出国相关证明等;
7.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园艺林学学院
2026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