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张之洞班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以下简称“推免 ”)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华中农业大 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 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张之洞班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本科生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推免工作, 负责方案制定、政策解读、监督实施、 申诉释疑等工作。
组长:彭小川 代金贵
成员:吕叙杰 刘震 肖湘平 成协设 王春潮 周雷 杨道兵 李剑 张进
秘书:张瑞雪 丛萌 李梦境 郑越 黄韬 储召杰
(二)专家审核小组
本科生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 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成员为相关学科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专家,成员人数不少于5 人。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 端记录。
(三)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或雅思、托福等英语考试达到相应水平;英语专业学生应通 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四)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前 3 年(五年制为前4 年)所有学分要求。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 3.2,专业必修课 GPA 不低于 3.5;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综合成绩达到 100 分及以上。
若综合成绩达到 100 分人数低于班级总人数的 20%,根据学校推 免指标总数减去专项计划后占学校本科生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张之洞 班 ”推免指标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资格,综合成绩 总分相同时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若申请学校专项计划,达到相关专项遴选条件要求,可提出申请。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创新发展成绩
(一)学业成绩,按 GPA 排名梯度取值。
GPA 排名 | ≤10% | (10%- 20%] | (20%- 35%] | (35%- 60%] | (60%- 80%] | >80% |
学业成绩 取值 | 100 | 95 | 85 | 70 | 65 | 60 |
GPA 排名按当年“张之洞班 ”应届毕业生 GPA 排名计。
(二)创新发展成绩
1.学术创新
(1)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 C 级及以上期 刊、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在中文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参照各学院期 刊分类列表),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计 30 分;其他刊物或会 议论文,由专家审核小组认定,分为 I、 Ⅱ 、Ⅲ档,分别计 10 分、5 分、0 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软件著作权,计 10 分。
(3)以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获批发明专利,计 30 分。
2.学科竞赛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 ”赛事及国际基因工程机器 大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获国际、国 家级赛事特等、一等奖计 30 分,二等奖计 25 分,三等奖计 20 分; 获省部级学科类竞赛最高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奖项,分别计20 分、15 分、10 分、5 分。
3.素质拓展
主要包括学生在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文体赛事、文学艺术 创作、征兵入伍及社会服务中获得的各类成果或荣誉:
(1)志愿服务: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在志愿服务赛事获得省部 级及以上的奖项,或因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表彰,计 15 分。
(2)国际组织实习: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一个月及以上国际组织或 外交外事类单位实习任务者(经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或外交外事类单 位),计 30 分。
(3)文体赛事:在文体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或荣誉,计 15 分;获 省部级奖项或荣誉,计 10 分。集体项目应为主要贡献者。
(4)文学艺术创作: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 的个人文学艺术作品,由专家审核小组认定,分为 I、 Ⅱ 、Ⅲ 、IV、 V 五档赋分,分别计 20、15、10、5、0 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20 分。
(5)征兵入伍:退役复学的本科生,服役期间立功授奖者或服役 期间综合表现优异,荣立“二等功 ”及以上的,计 30 分;荣立“三 等功”的,计 20 分;获评“优秀士兵 ”的,计 10 分。
(6)个人荣誉: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的,计 30 分;获得省部 级个人荣誉称号的,计 20 分;获得地市级个人荣誉称号的,计 10 分。
(7)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其他情况: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由专家审核小组 认定,分为 I、 Ⅱ 、Ⅲ 、IV、V、VI 六档赋分,分别计 30、25、20、10、5、0 分。
说明:
(1)学术创新成果中,学术论文以见刊或在线发表为准,成果转 化以签订转化合同为准,申请专利以专利授权为准。各类成果中我校 为第一完成单位。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人文社科类学术 论文中学生为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时,乘以系数 1.0;学生为第二 作者时,乘以系数 0.5;本科生与硕士生、博士生及导师共同第一作 者的,不计分。学术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转让科技成果等参照 执行。
(3)学科竞赛类奖项中,由多人(团队)完成的,按获奖者顺序计分,排名第一(负责人)加满分,排名第二按满分的 1/2加分,排名第 三的按满分的 1/3加分,团队其他成员以此类推加分。获奖排名以获奖证书(发文)为准,原则上不超过 7 位。
(4)同一内容取得多项成果或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 个人奖项重复的,按照最高值计分,以成果获得赛事奖励的,不重复 计分。
(5)所有成果、奖项、荣誉等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实验 记录本等;所有材料均以推免通知要求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四、工作流程
(一)方案发布。9 月 5 日前,发布推荐方案。
(二)学生申请。9 月 8 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提交《华中 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 交至学生综合服务楼 115 办公室张老师处。
(三)专家审核。9 月 10 日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创新发展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四)公示拟推荐名单。9 月 11-14 日,公示拟推荐名单。
五、其他
(一)坚持科学选拔、创新为先、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加强规 范管理与程序监督。
(二)在推免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按《华中农 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补充规定》 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其推免资格。事后发现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 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在学校导师指导下完成的创新 创业项目成果、参加竞赛获得的奖项不在此范围),不纳入综合成绩计 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参加推免的, 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 定申请或报备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解释,由专家审核 小组予以认定。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任何异议,可向“张之洞班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27-87282023,邮箱:xjk@mail.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
2025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