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7〕140号)、《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现将我校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6.符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名额、等级及奖励标准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共1名:三等奖1名,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
2.台湾学生奖学金共3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一等奖6000元/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0月18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附件1,台湾学生提交附件2。
注:申请理由包括申请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
2.学院审核。学院核查申请学生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填写体现学生个人特点的审核意见,审核需手写签名。10月22日前,学院将纸质申请表提交至学生综合服务大楼111室。
3.学校评审。10月31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结合同学2023-2024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线下评审,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有关说明及参考文件
1.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请申请者务必对照申请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学习实践情况。
2.对于获奖学生,各学院应按照《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
3.我校收到教育部相关批复后,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0/s3117/s6583/201711/t20171115_319204.html
5..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0/s3117/s6583/201711/t20171115_319208.html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