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开展通识课程示范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18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一批教学效果好、特色鲜明、长期稳定开设的高质量通识教育课程,学校决定开展通识课程示范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学校通识课程,近3年内至少完成2轮的教学和建设,教学效果良好。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热爱本科教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鼓励高水平教授牵头,组建课程教学团队联合开展课程建设。

二、课程要求

1.注重基础性与交叉性,旨在培养学生成长和未来跨界发展的基础知识、核心能力和思维方法,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多样化发展需求,深化对人类文明传统的理解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认识。

2.强化人格塑造与素质养成,符合通识课程建设目标,避免简单的概论性介绍或仅仅传授宽泛专业知识,着力于塑造学生跨学科的思维方式、观察和分析问题的世界视野、历史思维与方法、批判创新的理念和积极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学生思考批判、交流合作与开拓创新的能力。

3.具有广博性和融通性,原则上课程内容不需要学生具备特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重在启发思想,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兴趣,认识自身存在的价值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申报流程

1.教师申请。申请教师须填写《华中农业大学通识课程示范立项建设申报书》,并通过系统申报(登录网址:https://hnxmps.mh.chaoxing.com)。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日24:00。

2.学院(部)评审推荐。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部)推荐不超过2门。各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6日18:00。材料报送以系统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评审立项。学校根据各教学院(部)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建设课程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通识课程建设的谋划、宣传和组织,突出学校办学优势和学科特色,做到优中选优。

2.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每学期至少开课一次,鼓励教学团队成员开设平行课堂。

3.课程负责人要加强教学研究,注重示范带动,确保课堂教学质效。建设期内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公开示范课。

联系人:柳伊凡 联系方式:87280917。

附件:

1.华中农业大学通识课程示范立项建设申报书

2.华中农业大学2026通识课程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手册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