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章制度 > 国家 > 一流本科专业、一流课程建设

一流本科专业、一流课程建设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

发布时间:2023-05-10编辑:吕叙杰浏览次数:

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经各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申报、各教指委遴选推荐,2019年认定了405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确定了62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各专业类教指委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规范程序,高质量完成遴选推荐工作,推动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实施。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认定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升专业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析总结2019年度一流专业遴选推荐、建设情况

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专业类名单,将点对点发送至各教指委(见附件)。请各教指委认真分析研究本专业类入选建设点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高校,进行集中调研和分类调研,将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解剖麻雀,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下一步推动和指导本专业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二、及时启动一流专业认证标准的研制工作

我司将会同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尽快启动一流本科专业认证标准研制工作,提出一流本科专业认证框架性标准和基本工作要求。请各教指委根据《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将经验总结、调研指导与标准研制紧密结合,吸收各地各高校合理意见和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开展本专业类认证标准预研。有关要求我司将另行通知。

三、做好2020年度遴选推荐工作

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将视高校开学情况适时开展,请各教指委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推荐方式将由会议投票推荐改为网络推荐,相关工作要求不变。我司将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http://udb.heec.edu。cn)中增加电子签署项目评审承诺书、在线审读材料、在线讨论、网络推荐等功能板块。届时,账号密码及操作指南等相关信息将以合适方式发送到各教指委委员,请各教指委秘书长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工作纪律要求

各教指委委员参与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推荐等各项工作具有公务性质,要严格按照教指委章程和相关纪律要求,以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综合处:万瑞,010-66097829;

文科处:朱蓓蓓,G1Q-66096448;

理工处:郝杰,010-66096262;

农医处:唐博文,010-66097853;

条件处:王繁,010-66096925。

附件: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分发)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0年5月6日

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邮编:430070 CopyRight ©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版权所有

电话:027-87282009,传真:027-87280707

鄂ICP备1301341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