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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4年本科生创新创业“111”赛事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编辑:张贵礼 吕岑岑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提升学生专业核心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化创新创业“111”赛事体系,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赛教结合,学校公布2024年本科生创新创业“111”赛事指导性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要点》安排,决定立项“华中农业大学第二届植物病害摄影大赛”等60项赛事为院级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立项“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神农杯’创业大赛”等39项赛事为校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统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112项赛事为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其中包含一类赛事4项、二类赛事40项。

各级赛事项目及组织单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赛事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校团委创新创业工作部负责管理协调。各院级、校级竞赛项目由牵头单位、承办单位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各项赛事的具体组织工作。竞赛组委会须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

竞赛组委会应制定详细的比赛规程、评判标准、应急预案等工作方案或竞赛章程,检查落实竞赛安排,组建专业导师团队,做好校内选拔与培育指导,加大赛事宣传力度,扩大赛事参与面和影响力,切实提升竞赛质量。

三、有关要求

(一)院级专业技能竞赛。原则上要求“一专业一赛事”,每项赛事主要依托一个专业,紧扣专业核心技能,覆盖本专业60%以上的本科生,允许覆盖相近专业。竞赛项目应充分考虑专业特色,强化学生实践动手操作训练。竞赛内容应结合生产实际和社会热点,突出专业性、实践性、综合性与竞技性,鼓励与企业联合办赛。不以课程考查、试卷考核、团学及社团活动等形式替代竞赛。竞赛通知、获奖名单及获奖证书统一为学院落款、印章。所有赛事须在2024-2025-1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校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面向全校或大多数学院本科生组织开展。每项赛事应有50%以上参赛学生来自主办单位以外学院,原则上应该作为主要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的校内选拔赛。竞赛项目应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设置,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将专业教育、思政教育、耕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鼓励与企业联合办赛。赛事通知、方案均须提前报本科生院/校团委审核备案,竞赛通知、获奖名单及获奖证书统一为本科生院/校团委落款、印章。所有赛事需在2024-2025-1学期结束前完成。

(三)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组织主办、承办或牵头指导学生参与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经学院报送、学校审核备案后,作为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及年度赛事表彰奖励参考。由牵头单位统一负责赛事的组织筹备、备赛参赛、宣传总结等各项工作。目录根据各学院反馈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四)赛事设奖。竞赛项目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参赛学生利益,保障竞赛运行质量,确保各项竞赛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安全进行,提升竞赛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规范各项赛事的获奖等级、数量设置,奖项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级别,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20%,不设参与奖。

(五)总结提交。各单位在竞赛过程中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注重赛事照片、视频、实物作品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竞赛结束后,及时将总结图文报本科生院备案。各项赛事的竞赛总结情况、完成质量将作为纳入下一年度“111”赛事计划的重要参考。

附件:

1.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院级专业技能竞赛目录

2.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校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目录

3.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参赛目录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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