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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本科生2023年(春季)赴国(境)外高校 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编辑:张贵礼 夏慧芳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3年(春季)赴台湾中兴大学、台北大学、韩国东亚大学、建国大学、汉阳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交流学校

选派人数

学习形式

学习期限

学校及专业信息

中兴大学

公费2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1

台北大学

公费2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2

东亚大学

公费10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3

建国大学

公费1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4

汉阳大学

公费1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5






 


 
       二、遴选条件

1.我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毕业班除外)。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身心健康、能遵守我校和合作院校的各项管理规定、能展现我校大学生的形象。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特别是英语或韩语听说读写能力。

4.学习成绩优秀,GPA 3.00及以上。

5.在校学习专业与拟派出交流学习专业一致。

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6),学院审核,于10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本科生院注册与学籍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学生事务服务大厅115室)。

2.资格复核:本科生院进行资格复核。

3.面试:本科生院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将于10月14日组织面试。

4.公示。

四、相关说明

1.公费交流生不需向交流高校缴纳学费,需自行承担往返机票、住宿、生活等其他费用。

2.学生返校后2周内办理学分认定和转换,认定课程成绩不计入GPA。

3.由于目前台湾地区尚未恢复办理交流生入台手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有可能中止或取消,届时学校将通知学生恢复正常在校学习。交流生需自行承担隔离费用,请有意向的同学慎重考虑后再行申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陈婉,87285069,行政楼229室

2.本科生院:李亚利,87282023,学生事务服务大厅115室


本科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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