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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作者:吴晓斌审核:刘震编辑:吕叙杰 王坤宁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本科生院〔2021〕14号)规定与要求,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征题审题

指导教师根据科研课题和教学工作提出论文候选课题,各专业(系或教研室)、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严把审题关口,确保课题难易适中、工作量饱满。对于本科生和研究生论文选题来自同一或密切相关课题的,指导教师要明确划分本科生与研究生的研究内容,确保独立性。征题审题工作在本学期第10周(4月30日)之前完成。

(二)选题

采取“师生互选,学院调整”方式,合理开展选题工作,有条件的学院应结合专业实际与特点设置“耕读中国”专项,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湖北省区域发展和交叉学科选题。选题工作在本学期第12周(5月15日)之前完成。

(三)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应在选题确认后两周内,及时向学生下达研究任务,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及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等,任务书下达及学院审核应在本学期第14周(5月31日)之前完成。

(四)开题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合理制订研究进度计划、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外文翻译和开题报告书。学院统一以分组集中汇报形式组织开题。开题在本学期第20周(7月10日)之前完成。

(五)论文实验、实地调查

学生从暑假开始开展论文实验或实地调查,年底前基本完成实验数据或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以保障第八学期顺利开展数据整理分析、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工作。

(六)中期检查

学院应及时组织各专业、指导教师、学生,以分组集中汇报形式组织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分组成员(教师和学生)构成应与开题保持一致。学校将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抽查。中期检查应在第七学期最后1周和第八学期第3周之间(2023年1月-3月中旬)完成。

(七)论文查重

坚持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00%原则,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查重系统检测不通过者,视文字复制比例予以整改或取消答辩资格。每篇论文给予三次检测机会。

(八)论文抽检

学校按专业以随机抽取方式组织论文抽检,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抽检比例为4%,其余专业为3%,每个专业不少于2篇,其中2022届论文抽检有不合格的专业为5%。论文抽检在答辩前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抽检从第一批答辩名单中抽取,第二批抽检从其余名单中抽取。

(九)评阅审查

在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下,由指导教师开展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与开题和中期检查保持一致,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审查应在第八学期第15周之前完成。

(十)答辩推优

在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下,制订答辩工作方案,按期保质完成答辩工作,提交成绩,并确定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论文答辩工作将在2023年5月下旬-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复审评优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复审,确定校级优秀论文名单。

(十二)总结归档

学院须完成好答辩后的论文修改和核实审查工作,做好论文工作总结,并及时归档存放相关材料。

二、工作说明

(一)论文管理系统使用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论文管理系统(http://hzau.co.cnki.net)做好征题、审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查重、评阅审查、答辩推优、复审评优和总结归档等工作,并针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分类做好系统使用培训。

(二)指导教师要求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要指导论文,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理、工、农科类不得超过6人,文、法、经、管、艺等科类不得超过8人。在校外单位开展论文的学生,可聘请所在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学院须为其指定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对该学生的指导及管理工作,校内指导教师为该学生论文工作责任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三)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

科技创新项目与论文。经项目指导教师同意,允许与专业相关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作为论文课题进行研究。项目指导教师应在学院征题时及时上报相关选题,且每个国创项目选题容纳人数不超过2个,每个省创、SRF等省级、校院级项目选题容纳人数不超过1个。作为论文选题的科技创新项目仍按照所属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论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SCI/EI/ISTP/SSCI/A&HCI/ISSHP/CSSCI/CSCD等期刊收录论文)者,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本科生院备案,可直接作为论文进行答辩。鼓励各学院制订方案,将其他创新创业项目成果与论文工作进行有效对接。

(四)论文提交形式

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设计各具特色的论文形式,最后可以提交论文也可提交作品(需附作品简介)。论文文本可为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设计方案、设计说明书(带图纸或作品)等,并按照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外文翻译材料由指导教师指定,应与论文内容相关。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总结论文工作经验,按照“尽早启动、节点前移”的要求,制订详细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结果导向,确保论文质量。

(一)落实“三早”模式

各学院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前置论文工作环节,尽早启动论文工作,适当前移关键时间节点。同时要因材施教,采取分类培养方式让条件成熟的低年级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提前开展论文研究。要深化产教融合,依托现代产业学院、龙头企业,让学生早进企业、早进产业、早进行业开展论文研究。

(二)强化过程管理

学院是论文工作管理主体,要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各专业制定论文教学大纲,强化论文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明确、有据可查。要为学生统一制作实验(论文)记录本,组织好优秀实验(论文)记录本评选、论文写作培训等活动;通过调查调研和巡视督导,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展、发现问题予以改进;通过论文抽检,对论文选题现实意义、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展现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确保学院管理到位、教师指导到位、学生投入到位、论文质量保障到位。

(三)加强教师指导

指导教师须充分发挥主责和主导作用,不得安排研究生指导本科生论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论文的全过程和精细化指导,做到每周有任务布置、有答疑辅导、有进展汇报。要定期检查批阅实验(论文)记录本,指导学生制订论文写作计划安排,围绕文献资料查阅与综述撰写、数据整理与分析、论文写作技能等开展专题指导,全面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和质量状况。指导教师须认真评阅论文,做好所指导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答辩小组评阅意见和论文抽检与查重结果指导学生做好论文修改与完善,把好审核关口。学校将依托论文管理系统开展对指导教师的论文指导评价工作。

(四)强化诚信教育

指导教师是查处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学生须按规定要求做好实验(论文)记录并妥善保管,实验(论文)记录本将作为中期检查和答辩参考材料提交现场评阅;指导教师须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不得让本科生与研究生共用共享实验(论文)数据;学院须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弄虚作假现象。

(五)严格答辩资格与程序

答辩前一周,学生须完成规定的论文任务,并提交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开题报告书、论文(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外文翻译等全套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在答辩前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严格履行答辩程序,答辩前学院须面向教师和学生分别召开答辩工作专题会,明确答辩时间、组织形式、答辩流程、仪表着装等规范标准与要求。

(六)落实分批答辩

学院答辩委员会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前公布答辩时间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确保应答辩学生不遗漏。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分类实施、分批组织答辩,采取学生申报、导师审核与公开示范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成熟一批答辩一批。答辩过程中,突出学术和育人导向,遵守答辩时间规范,聚焦学术规范、研究方法与内容展开交流讨论,要充分挖掘育人资源,注重仪式感教育,营造浓郁庄重的学术氛围。严格答辩管理,凡未经答辩或未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的论文均不给予成绩;对答辩未通过者,须在学生修改完善(1个月及以上时间)后组织二次答辩。

附件: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耕读中国”专项统计表

本科生院

2022年4月13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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