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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级“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生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23编辑:吕叙杰浏览次数:

为深入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办好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张之洞”班,学校决定开展2020级“张之洞”班学生遴选工作。今年我校计划选拔“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生35名左右,现就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对象

高考参加过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的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遴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热爱农业,有志于从事农业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数学单科成绩在125分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语文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以卷面满分值150分为标准。部分省市卷面满分值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2.语数外三门总成绩在315分及以上,高中期间,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考核方式

(一)在线测评。在线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需作为参考。

(二)初选

专家评审组根据以下条件进行资格初选:

1.符合遴选条件第1条的,按照语数外三门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招募总人数的1:2比例筛选进入面试;

2.符合遴选条件第2条的,直接进入面试名单。

(三)面试

1.对通过初选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进行随机抽签分组面试。

2.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灵活开放,无标准答案,主要考察学生知识结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英语水平以及个性品质等。每人10分钟,其中4分钟自我介绍,主要展示个人基本信息和优势等,6分钟与评委提问与互动交流。

(三)成绩评定

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28日下午15:00之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线填写农科“张之洞”班报名申请(报名通道见附件1)。符合条件2的报名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同时,准备奖项等证明材料纸质版,在面试抽签时提交。

(二)学院审核。9月28日下午18:00之前,各学院对申请的学生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审。9月29日上午11:30前,遴选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选,确定面试名单。

(四)抽签。9月29日下午,面试抽签(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五)面试。9月30日下午,专家评审对候选人进行面试。

(四)结果公示。10月5日前,依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报遴选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予以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梅 027-87280191

Email:fengmei@mail.hzau.edu.cn

附件1:2020级“张之洞”班(智慧农业)报名链接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智慧农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本科生院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请扫描下方海报中二维码进入2020级“张之洞”班(智慧农业)报名通道:





附件2

华中农业大学“张之洞”班(智慧农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张之洞”班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张之洞”班(智慧农业)管理,依据试点改革方案及《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二条以综合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能将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现代经营管理知识与农学有机融合,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理学和人文素养、三农情怀、社会责任感、审辩思维和全球视野,沟通交流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强,能引领现代农业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第三章 培养模式

第三条实行以强化信息技术教育为基础的专业教育。1-2学年实施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相结合的通识教育。大力加强信息技术、生物科学和人文基础学习及科学研究思维和基本技能训练,构建多元化知识结构,为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3-4学年根据个人意愿完成“智慧种植”“智慧养殖”“智慧园艺”“智慧渔业”“智慧植保”五个分流方向专业教育。

第四条实行个性化教育。尊重和鼓励学生在教学资源和自身条件许可下自主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学校以探索和研究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学会认知和创造,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强化科研训练、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树立强烈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 遴选

第五条“张之洞”班(智慧农业)挂靠植物科学技术学院,每年从全校所有专业新生中择优选拔35名左右学生。

第六条“张之洞”班遴选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由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经考核委员会遴选,公示后无异议,学校发文录取。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七条修读要求。“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生按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专业准出标准,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相应学位证;授予“张之洞”班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实行导师制。“张之洞”班(智慧农业)配备班主任、校内外指导教师;第三学期开始,每位学生配备1名导师,导师配备实行师生双向选择,但每位导师指导每届学生不能超过2人。导师针对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对他们选择课程、研究方向等提供建设性意见,帮助他们了解各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选择合适的科研课题、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

第九条实行滚动管理。成立“张之洞”班(智慧农业)考核委员会,负责遴选与考核工作。第一、二学年,考核委员会从品德素养、学业成绩及自主学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发展等方面对学生成长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淘汰一定比例不适合继续在“张之洞”班学习的学生。被取消“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学习资格者或自动申请退班者,退回招生录取时原专业班级。达到退学条件者直接退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张之洞”班学习资格:

(一)累计有10个学分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二)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而受学校处分者;

(三)考核委员会认为不适合在“张之洞”班学习者。

第六章 其他保障

第十条“张之洞”班(智慧农业)实行独立综合考核,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单列,其比例高于普通班。

第十一条聘请校内外教学效果好、具有海外背景的优秀教师为“张之洞”班授课;学生享受与硕士研究生同等的借书、阅览待遇,促进学生勤于阅读,博闻强识;为学生社会实践、科研训练、课程修读等提供便利,促进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第六学期确定内保华中农业大学,学校及学院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去交换学习或进行科研训练,拓宽国际视野。

第十二条“张之洞”班教学经费单列,拨入植物科学技术学院;鼓励和支持 “张之洞”班独立开设的课程进行教学改革。

第十三条“张之洞”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上述特别规定外,其它方面均按《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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