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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作者:孙凯审核:申沛编辑:张贵礼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7〕140号)、《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现将我校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6.符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名额、等级及奖励标准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共1名:三等奖1名,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

2.台湾学生奖学金共3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一等奖6000元/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0月18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附件1,台湾学生提交附件2。

注:申请理由包括申请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

2.学院审核。学院核查申请学生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填写体现学生个人特点的审核意见,审核需手写签名。10月22日前,学院将纸质申请表提交至学生综合服务大楼111室。

3.学校评审。10月31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结合同学2023-2024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线下评审,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有关说明及参考文件

1.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请申请者务必对照申请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学习实践情况。

2.对于获奖学生,各学院应按照《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

3.我校收到教育部相关批复后,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0/s3117/s6583/201711/t20171115_319204.html

5..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0/s3117/s6583/201711/t20171115_319208.html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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